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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对私外汇票据兑现业务? 收款人为私人的外汇票据交银行兑现的业务,称为对私外汇票据兑现业务。 对私外汇票据有哪几种兑现方式? 对私外汇票据有托收和买汇二种兑现方式。 托收:是指收款人把票据交给我行,委托我行向国外银行收款,我行收妥款项后再 付款给收款人的兑现方式。 买汇:是指收款人将票据交我行,由我行买入,并付款给收款人的一种兑现方式。 哪些票据可以办理买汇?如何办理? 国外有关机构发行的旅行支票可办理买汇。 我行买入外汇票据时,根据票面金额扣除7.5‰贴息。 哪些票据能够办理托收?如何办理? 私人支票及国外银行的汇票,本票可以办理托收。 办理托收,须由收款人将票据交我行,并填具委托代收收据,经我行核对后即予受 理。凡美国境内付款的美元票据可于规定的托收期满之日前来我行兑现;非美国境 内付款的美元票据或其它货币的票据,须待我行收妥款项,再通知收款人前来办理。 托收手续费如何收取? 票据托收,我行按票面金额1‰折人民币收取托收手续费,最低收人民币20元, 最高为250元。 退票和追索: 外币票据兑现业务中有时会发生退票,即国外银行的票据已过期、已止付、出票人 存款不足及其它理由将票据退回。我行接到国外银行的退票通知后,将立即通知托 收人带托收收据来我行办理退票手续,国外银行收费的,托收人应予支付。如我行 已垫付款项给托收人,托收人应将垫款归还我行,我行则将退票交还托收人。 |